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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津医保局发[2026]28号 天津市医保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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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0:59:49
信息简介: 领金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代缴期间领金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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