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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皖政[1986]106号 安徽省车船使用税实施细则[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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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0:42:32
信息简介: 船舶的适用税额依照《条例》所附的《船舶税额表》计算;车辆的适用税额依照本细则所附的《安徽省车辆税额表》计算。《条例》第三条所规定的自用的车船,是指各该单位用于公务和内部生活服务的车船,不包括其所属工商企业使用的车船和出租的车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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