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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皖地税四字[1994]第038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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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20:42:27 |
| 信息简介: | 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原则上查帐征收;对不能提供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个人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对帐证不全或无帐证的、规模较小,难以控管的,在调查测算后,可以确定个人所得税征收率,随营业额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