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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皖地税征[1996]117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地方税务登记工作中查验全国统一代码证书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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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0:42:15
信息简介: 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地方税务登记时,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要求其出示全国统一代码证书;因税务登记内容变更需要注销纳税人识别号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注销其税务登记表和地方税务登记证件上的全国统一代码,并把有关情况提供给技术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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