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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皖国税流[1996]558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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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0:41:10
信息简介: 对年审中发现一般纳税人不具备本办法第三条第 5款条件的 ,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 ,经市、县国税局批准 ,还可停供其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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