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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皖国税发[1997]65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企业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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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20:40:57 |
| 信息简介: |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企业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7]38号)转发给你们。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国开发[1994]5号通知中确定的我省贫困县有:金寨、霍山、岳西、颍上、潜山、太湖、寿县、临泉、阜南、宿松、枞阳、舒城、利辛、无为、长丰、霍邱、六安等17个县(市)。请依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