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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皖国税发[1997]149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税系统纳税人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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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0:40:35
信息简介: 主管国税机关确定纳税人类别后,分别在其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领购簿》上加盖相应类别戳记。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 应使用所属类别的《纳税申报表》,以示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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