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皖地税政三字[1997]489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蚌埠铁路分局恢复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皖地税政三字[1997]489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蚌埠铁路分局恢复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20:40:20
信息简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5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铁路系统核算体制,对原执行铁道部经济承包方案的蚌埠铁路分局所属站、段、处及所办的工副业企业等记载资金的帐簿应纳的印花税,统一由蚌埠铁路分局在分局所在地集中缴纳。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