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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皖地税政四字[1997]554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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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0:40:08
信息简介: 对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的个体工商户,要鼓励和支持其建立健全各类帐证,实行查帐征收,其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按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的通知》 (皖地税政四字[1997]32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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