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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皖国税发[2000]7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暂行管理办法》和《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岗位职责制度》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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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0:37:52
信息简介: 各级稽查局要按本《通知》要求,设立协查领导、委托管理、受托管理、监控管理和检查岗位,并按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的原则,配备专职人员(懂计算机、熟悉协查业务)负责协查的组织、监控管理和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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