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皖国税函[2000]70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家邮政局向我省邮政企业拨付的“收支差额”用于税前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皖国税函[2000]70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家邮政局向我省邮政企业拨付的“收支差额”用于税前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20:37:48 |
| 信息简介: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14号)的有关规定,对安徽省邮政局1999年度向合肥市邮政局等企业拨付的“收支差额”,准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的盈余部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向省邮资票品局收取的744万元,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