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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皖地税[2000]44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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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0:37:41
信息简介: 私营投递公司从事货物或包裹投递业务,是一种新型投递形式,在经营方式上分有车和无车两种,其结算方式类似于联运企业,相互之间以差额结算。因此,无论私营投递公司是否有车,对其从事投递业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减除支付给其他投递公司的费用及车辆租用费用后的余额,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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