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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皖国税发[2000]98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条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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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0:37:25
信息简介: 经营性支出在发生的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不得在发生的当期直接扣除。经营性支出是指纳税人发生的与取得本纳税年度收入相关的费用支出。不包括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开发、购置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对外投资和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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