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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皖国税函[2000]307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潮汕地区一般纳税人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予抵扣和退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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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0:37:10
信息简介: 纳税人从潮汕地区购进的货物,工业企业必须在货物入库,商业企业必须承付货款后方能抵扣税款;出口货物必须按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的有关函调规定进行函调,在电子信息核对无误,且能排除骗税嫌疑的情况下,方能办理出口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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