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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皖国税发[2000]167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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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0:37:02
信息简介: 关于农村信用社折旧方法和年限。由县(市)农村信用联社明确信用社具体折旧方法,并报市、县国税局备案。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提出申请,报市、县国税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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