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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冀人社字[2020]58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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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0:36:57
信息简介: 免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适用对象包括各类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适用对象包括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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