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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皖地税[2000]317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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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0:36:56
信息简介: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按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扣除标准执行。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按投资者各自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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