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皖地税函[2001]238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安徽联通阜阳分公司营业税纳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皖地税函[2001]238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安徽联通阜阳分公司营业税纳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20:36:09
信息简介: 对电信企业实行话费优惠或减免月租费的奖励支出,在计征营业税时可以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但对电信企业其他形式的奖励支出如赠话机或寻呼机等,在计征营业税时不能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其奖励的话机或寻呼机应按同期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计算营业额。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