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皖国税函[2003]416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制全省农电企业电费普通发票[电脑版]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皖国税函[2003]416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制全省农电企业电费普通发票[电脑版]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20:34:30
信息简介: 安徽电联票务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按照省局征收管理处开具的发票印制通知书明确的印制份数、发票号码、批印文号印制,印制时套印“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发票监制章”,使用防伪纸和防伪油墨。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