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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皖国税函[2003]540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无水乙醇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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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0:34:21
信息简介: 无水乙醇是以普通乙醇为原料,通过乙醇、水、苯等多元共沸的物理方法,脱水而成的纯度为99.9%以上的乙醇。根据《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发〔1993〕153号)等规定,并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无水乙醇属于酒精的征税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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