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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皖国税函[2004]421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鲜垂盆草清膏、益母草清膏等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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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0:30:15
信息简介: 你局《关于鲜垂盆草清膏益母草清膏适用税率问题的请示》(黄国税发[2004]140号)悉。经调查了解,鲜垂盆草清膏、益母草清膏、板蓝根清膏、枇杷叶清膏以及大清叶清膏,是利用鲜垂盆草、益母草、板蓝根、枇杷叶及大清叶经煎煮、过滤、浓缩而成的半流体状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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