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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皖国税发[2006]85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改制型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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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20:29:08 |
| 信息简介: | 为了支持改制型出口企业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2004]1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相关核准和审批权限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6〕1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湖北银丰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366号)等精神,现就改制型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