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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合肥市地税局关于实行电子缴税后使用税收票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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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0:28:57
信息简介: 纳税人取得“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后,如需要开具完税凭证的,可持“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原件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窗口申请填开。税务部门开具完税凭证后,在“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上加盖“已换取完税凭证,此单仅作扣款证明”的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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