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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皖国税发[2007]158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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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0:27:47
信息简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软件报送数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669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中“应税所得率表”内“行业”范围具体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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