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科策[2008]77号 安徽省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科策[2008]77号 安徽省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20:27:15
信息简介: 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国发[2006]6号)第七条规定:“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