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芜地税函[2008]333号 芜湖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残疾人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批复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芜地税函[2008]333号 芜湖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残疾人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批复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20:26:30
信息简介: “单位”是指税务登记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因此,你分局管辖的残疾个体工商户应视同“单位”对照该政策,尽管业主本人是残疾人,但安置的雇工是非残疾人,不符合该《通知》第五条所规定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单位的条件,因此不能享受《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残疾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可以免征营业税。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