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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皖国税函[2010]121号 安徽省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取得我国上市公司股票股息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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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0:24:37
信息简介: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取得我国上市公司股票股息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在我国境内外公开发行、上市股票的居民企业向非居民企业派发2008年度及以后年度股票股息情况开展全面调查,并做好税款追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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