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冀建建市[2022]2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等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冀建建市[2022]2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等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20:24:02 |
| 信息简介: | 全面推行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申请资质增项不受起步级别限制,企业及其子公司之间重组、分立后申请省级审批的资质升级、增项事项,可使用企业建造师在原企业期间主持完成的业绩。对本地新升规上建筑业企业,企业注册地县(市、区)政府可给予最高一次性10万元奖励。省外具有施工特级资质或年产值在15亿元以上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在我省注册成立的子公司,申请其母公司具有的同类别资质时,不受起步级别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