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2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补充意见》的公告[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2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补充意见》的公告[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20:21:37
信息简介: 2010年度职业风险金在年度终了后一次性补提足;税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金实行税前提取,并设专户保管,没有出现风险时不得动用(包括变更股东),具体操作办法按《税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执行。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