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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税法[2011]950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关于公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安徽省第三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名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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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20:19:52 |
| 信息简介: | 根据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省委宣传部《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法[2009]1204号)的规定,省委宣传部会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对安徽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企业(名单见附件)转企改制情况进行了审核、认定,现予以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