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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皖国税函[2013]34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禁止在劳务购买地对异地固定业户违规征收增值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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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0:15:47
信息简介: 近接部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反映,称纳税人在注册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地区承接政府发包的勘察、设计等工程合同时,当地政府往往要求其在当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缴纳税款,否则拒付工程款项,导致纳税人只能在服务购买地按3%征收率开票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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