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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7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播影视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普通发票管理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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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0:15:26
信息简介: 对年应税服务销售额未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根据业务需要和发票适用范围分别使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三联,190*101.6,机打式)和“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三联,190*105,手填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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