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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9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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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0:15:04
信息简介: 各级国税机关之间领发或向国税人员、扣缴义务人、代征人以及自行填开税收票证的纳税人(以下统称用票人)发放纸质税收票证时,应当由领发双方共同清点、核对税收票证种类、数量、字号,并在《税收票证领发单》上相互签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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