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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问题的公告[条款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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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58:51
信息简介: 经省统计局统计公布,2015年度我市在职职工年均工资收入为51096元,月平均工资为4258元。据此,在2016年度内,我市各单位和其职工个人每月实际交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的税前扣除限额均为1532.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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