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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67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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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57:52
信息简介: 议案中提到“建议取消对白酒按500克征收0.50元的定额消费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文件规定:“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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