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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公告2018年13号 吉林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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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57:41
信息简介: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原则上维持原有缴费方式和银行、社区、村组、学校等单位代收渠道不变,特殊缴费人群缴费方式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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