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的公告[条款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的公告[条款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8:56:29
信息简介: 调整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根据《吉林省房产税实施细则》(吉政发[1987]163号印发)第十条授权,将房产税纳税期限由原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份的十日前调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份的十五日内。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