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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财税函[2020]184号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明确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单位名单[第一批]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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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56:24
信息简介: 为支持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相关税收政策,省财政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确定国药器械一向生命科学(吉林)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为我省第一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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