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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财税[2020]510号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免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相关税费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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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55:53
信息简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上述免税政策;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上述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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