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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吉商外资规[2021]3号 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外资研发中心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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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8:51:44 |
| 信息简介: | 在计算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时,应将进口设备和采购国产设备的原值一并计入,包括已签订购置合同并于当年内交货的设备(应提交购置合同清单及交货期限),适用本办法的上述进口设备范围为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所列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