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8:50:44 |
| 信息简介: | 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优化缴费政策,完善平台企业缴费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机制。缴费标准实行浮动管理,根据上一年度平台企业职业伤害保障费使用、职业伤害发生率、免除计算金额(人次)等情况,每年浮动调整一次,首次浮动执行时间为2028年1月1日,具体浮动规则由省社保局另行制订。职业伤害保障相关待遇调整,参照我省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政策同步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