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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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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8:50:15 |
| 信息简介: | 为做好减税降费和减证便民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开展落实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对全市税务系统涉及取消相关税务证明事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