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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分行业应税所得率的公告》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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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8:50:14 |
| 信息简介: | 为进一步优化自然人取得临时经营所得代开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工作流程,更好地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增强服务质效,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省税务局于2019年5月24日制定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关于优化自然人取得临时经营所得代开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工作流程的通知》(皖税个便函〔2019〕17号),从2019年6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