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吉财农税函字[1988]79号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耕地占用税有关问题的复函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吉财农税函字[1988]79号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耕地占用税有关问题的复函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8:32:52
信息简介: 《条例》所指的非农业建设,是指改变了耕地的使用性质,搞非种植业以外的建设。用耕地挖鱼塘,改变了耕地种植的性质,应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栽种经济林木,未改变耕地的种植性质,不征耕地占用税。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