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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财农税字[1992]22号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对未征用的采煤塌陷占用耕地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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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32:47
信息简介: 我部以[88]财农税字第26、27号文件分别答复能源部和山东省财政厅,对煤矿因采煤引起地面塌陷征用耕地,要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但该两个复函中均未提及对未征用的采煤塌陷占用耕地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要求财政部进一步予以明确。为了便于各地做好采煤塌陷地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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