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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地税流字[1995]49号 吉林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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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32:34
信息简介: 企业实行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营业税、消费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对于直接减免的营业税、消费税,不作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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