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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地税所字[1997]166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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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32:22
信息简介: 在一个建安企业中同时兼有以上二个或三个项目工程收入的,其单项工程收入额只要不超过该企业年度工程收入总额的20%(含20%),则按该企业主营工程项目所适用的附征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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