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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吉国税发[1998]375号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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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32:04
信息简介: 关于涉税事项审批问题纳税人发生的有关税务事项需报国税机关审核或审批的,应按照吉国税发[1995]第86号、吉国税发[1997]98号、吉国税发[1997]295号和吉国税发[1998]299号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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