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吉地税地字[1999]95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等地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吉地税地字[1999]95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等地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8:31:59
信息简介: 由民政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举办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企业,以及专为残疾人员生产用品的假肢厂的自用房产,经省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在2000年底前可免征房产税。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