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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长劳社[2002]3号 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劳动用工管理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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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8:30:41
信息简介: 按照长劳[2001]45号文件规定,从现在起取消临时用工形式和名称,一律统称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合同期限长短。用工单位招用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凭《失业就业登录证》到相应的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并依法同劳动者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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